校友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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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校友志愿者协会管理条例
田仲金 发表于: 2013-08-26 10:57  点击:
田仲金 发表于: 2013-08-26 10:57  点击:8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经济学院校友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促进经济学院校友志愿者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是经济学院校友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的准则,对全体成员适用。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在工作开展前,须先认真制定至少一套计划或者方案,然后协商修改为较为合理、详细的计划或者方案,重大活动还须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方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四条 在工作开展前,须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细致分工,讲清注意事项。

 

第五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各部门、部长、部员之间须保持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第六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须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能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理问题,在出现岗位空缺时,要及时重新调度。

 

第七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要做好活动后勤、安全秩序保障工作。

 

第八条 在工作开展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工作总结,办公室须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归档。

 

第九条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

 

(一)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二)集思广益,提出草案;

 

(三)充分斟酌,确定计划。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会议召开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精简会议时间,确保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十一条 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部门会议,办公室须做好非常规会议的通知。

 

第十二条 议事规则

 

(一)开会前须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围绕主题和议程开会;

 

(二)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要求,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三)会议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与会人员发言须简明扼要,表意准确。

 

第十三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期间,与会者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安静,注意力集中;

 

(二)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插话,有问题应得到会议允许后方能发言;

 

(三)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走动、离场。

 

第十四条 办公室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部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部门会议由办公室派遣相关人员负责记录。

 

第十五条 办公室须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材料,并归档。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病假、事假,除特殊情况外,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电话短信通知重大活动时需假条),并提前通知秘书部。

 

第二十四条 请假实行层级管理制,部长向社长请假,部员向部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 重大活动事前口头请假的,经同意的,须在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条,并交至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秘书部部长在每月最后一次部长例会上公布月度考勤结果,考勤情况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实行“奖励为主、惩罚为辅、奖惩结合”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奖励方式

 

(一)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记一、二、三等功;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干事”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于在各项重要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第二十九条 奖励条件

 

(一)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酌情予以记功: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良好效果的;

 

(2)维护社团联合会形象,为社团联合会争得荣誉;

 

(3)工作积极、主动,有创造性,表现突出。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称号: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组织、策划各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干事,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干事”称号: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十条 惩罚方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劝退;

 

(四)开除。

 

第三十一条 惩罚规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批评:

 

(1)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扰乱会场、活动秩序;

 

(2)工作态度和积极性较差,不服从管理;

 

(3)不按时完成指定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因缺乏合理计划和分工,造成工作混乱;

 

(5)其他应予以批评的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

 

(1)一学期内会议迟到、早退累计2次;

 

(2)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3次;

 

(3)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1次;

 

(4)其他应予以警告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劝退:

 

(1)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5次;

 

(2)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累计2次;

 

(3)一学期内因请假而缺席活动(含会议)累计8次;

 

(4)一学期内受到批评累计5次或者受到警告累计3次;

 

(5)其他应予以劝退的情形。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一学期内无故缺席活动(含会议)累计3次;

 

(2)一学期内受到劝退累计2次;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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