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吉林大学华软助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华软助学金”是由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金融学院)在读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或在学院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华软本科生助学金评选规则
1.资助范围:经济学院(含金融学院)在读本科生,申请人须为经济关注对象;
2.资助人数及金额:每年资助20人,每人1000元;
3.不同年度不可重复获得。
三、华软研究生助学金选规则
1.资助范围:从事研究生勤工助学岗岗位工作;
2.资助人数及金额:每年资助2人,每人5000元。
四、附则
1.华软本科生助学金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
2.华软研究生助学金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评选;
3.评选小组由各负责评选的部门组建,评选结果报学院华软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