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是由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金融学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术、学业奖励方向的具体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所评选的学年内获得吉林大学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2.所评选学年内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社会实践奖励方向的具体条件
1.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表现优异;
2.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规则
1.“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总额为30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6万元。
2.学术、学业奖励方向每年奖励20人,每人奖励2000元;
3.社会实践方向每年奖励20人,每人奖励1000元;
4.按学年评选,每年11-12月份评选上一学年的“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5.同一评选学年内,不能兼得不同方向的奖学金;不同学年不能重复参评同一方向的奖学金;
6.所涉及的佐证素材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秋季开学前一天(以教学日历为准)。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