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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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重庆博森电气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22-10-18 13:25  点击: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森电气奖助学金”由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25万元在我院设立,其中每年捐赠经济学院人民币5万元,宗旨是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以致用;资助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创新进取。

一、奖励、资助人数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1人,奖励金额:7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2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8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助学金:3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经济学院本科生,其中,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在“奖学金”评选范围。

三、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3.关心集体,自觉参加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实践,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5.同年度内学院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博森电气奖学金”申请: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上一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经学院认定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四、助学金评选标准

1.评审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关注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突遇重大变故;

2.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情况;

3.在学生工作、学术研究、志愿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评审需要的佐证材料。请在10月20日下午4点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到年级辅导员处。不要改变申请表格样式,对态度不认真的申请者,取消进入评审的资格。

2.由本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捐赠人代表对参评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评审。

3.拟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学校基金会备案。

六、其他

如本年度未满额评选,名额可转入后续评选年度。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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