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发表于: 2010-08-23 17:20 点击:1805
各学院:
做好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工作,是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现将2010—2011学年本专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工作。学院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经济关注对象评议小组,负责评议本年级(或专业)的经济关注对象人选。请各学院与8月25日前将学院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各年级经济关注对象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经济关注对象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结果是资助的依据,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学院要按照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程序,认真采集和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辅导员作为认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做好经济关注对象的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确保经济关注对象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请各学院在9月8日前把本学院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的信息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审批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许诺 电话:85168011
附件一: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附件三: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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