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发表于: 2010-08-23 17:16 点击:1043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学校“关注学生成长年”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现就2010-2011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于我校现有资助渠道较多,资助力度较大,因此本次学费减免对象必须是学校认定的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且原则上只针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孤儿或家庭经济无来源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今年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灾害损失特别巨大。特别是入夏以来,我国多个省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出现。吉林、甘肃、四川、云南等省份相继遭受暴雨、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本着关注灾区学生成长的原则,本次学费减免工作应适当向家庭受灾的学生倾斜。
三.请各学院统一将符合减免条件学生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学院《2010-2011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
四.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此项学费减免工作,将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时上报,确保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材料上报时间: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
联 系 人: 刘 宇
联系电话: 85168012
附件:1.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 2010-2011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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