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发表于: 2010-10-08 10:49 点击:873
各学院:
吉林省川渝商会从2009年起在我校设立“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根据吉林省川渝商会与吉林大学签订的“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将2010年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认真学习,遵纪守法;
2.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3.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确定的重点经济关注对象或一般经济关注对象);
4.该生的父亲和母亲至少一方具有四川省或者重庆市户籍,且该学生的户籍一直在四川省或者重庆市(因入学迁移户籍的情况除外)。
(二)资助等级
助学金等级: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三)推荐候选人数
每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四)助学金申报材料
学生申报助学金应填写《吉林大学“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qgzxk@jlu.edu.cn
(五)助学金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评选,并于10月12日16时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许诺
电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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