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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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学年奖学金评选比例的通知
发表于: 2010-10-19 14:17  点击:
发表于: 2010-10-19 14:17  点击:1187

    随着教育部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等重大改革计划,我校被正式列入两项计划,近年来我校陆续开设了匡亚明文科实验班、唐敖庆理科实验班、李四光班、卓越工程师班等。为了推进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各实验班奖学金评选比例单独确定,获奖金额单独下拨。另外,学校下拨的学年奖学金额度减少。因此,学校对学年奖学金比例做出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情况下发。望各学院遵照执行。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济学院奖学金比例调整如下:

    一等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原5%,现4.65%

    二等奖学金(院优秀学生):原10%,现9.3%

    三等奖学金:原15%,现13.95%

    校优秀学生干部:原3%,现2.79%

    院优秀学生干部:原5%,现4.65%

    单项奖学金:原10%,现9.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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