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班班长负责人统计未返校同学信息,按照要求上报。
并请通知未返校同学本人亲自向辅导员请假,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关于菁园网站 | 发文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技术维护: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5166007
自2012年3月16日起,本网站网站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