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发表于: 2010-11-09 13:57 点击:1193
为了规范学院各团学组织表彰工作,学院团委将对各组织制作的证书进行统一打印签发。自即日起,学院各学生组织所颁发的无学院统一编号的证书无效。
如需表彰制作证书,请统一联系团委秘书部及主管副书记。联系人:程子佳(副书记)、刘争妍(秘书部部长)。上报表彰内容(如:经济学院2010年寝室文化节优秀寝室)、受表彰人名单、颁发证书单位等信息。证书制作完毕后,由团委与各学生组织联系发放。
经费自筹的学生组织,请另外准备好证书封面及内页,连同上述信息一并上报学院团委。
学院团学组织的所有表彰奖励决定均在菁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