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06-10 11:10 点击:954
经和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定于6月14日-6月16日到各校区为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办理展期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按要求及时办理展期手续。没有办理展期协议的同学7月1日以后自动进入还款期还款。
2、请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携带身份证与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中性笔。目前尚没有接到通知书的同学,需要提交录取单位证明,取得通知书后务必在7月1日前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公室。
3、为了方便学生,本次办理展期是邀请银行工作人员到各校区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4、办理展期人员信息必须和sais系统录入信息一致,具体名单及展期信息见附件二。名单中用黄色标注的学生在“是否展期”一项填写“否”,同时填写了“录取学校”信息,需在现在办公会时统一更正。
5、 各学院将展期协议书两份、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以及《2010届贷款毕业生展期信息汇总表》在6月24日前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联系人:代磊、刘宇
联系电话:85168012
附件1
6月14日(周二) 前卫南区 经信教学楼F1阶 8:30-9:10
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行政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学院
经济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2 展期名单,其中标注为*的同学为在“是否展期”一项填写“否”,同时填写了“录取学校”信息,需在现在办公会时统一更正。
王德武
王翰阳
谭华清*
刘亚丹
陈金莲
周晓光
王兴蕾
刘洪源*
葛树众
徐英楠
张宏
刘金红
林之钰
刘天梅
牛华晶
牛欢欢
王月
张洪胜
霍岩
刘晨
王新彩
刘丽旺
王静
马仕东
曲星蓓
郭增
贾红琳
双星
李晓欢
冯秀娟
周艳
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