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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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专科学生中评选“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 划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11-06-03 15:41  点击:
发表于: 2011-06-03 15:41  点击:809

    中国建设银行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根据吉林大学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的要求,现将2011年奖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信用不良记录;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学校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三)奖励金额及人数

     金额:每人每学年3000元

     人数:每学年50人

(四)奖(助)学金申报材料

     申报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申请书(电子版),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开据的2011年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注:1、附件表中必须写清邮政汇款地址或个人银行账户号码需填本人详细通信地址;

    2、附件表中必须写清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说明;

    3、申请学生务必利用假期时间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开据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奖(助)学金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认真筛选,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于6月24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候选人要利用假期时间把上述所需材料准备好,并于8月22日(周一)下班前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经济学院报名材料请于6月20日之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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