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发表于: 2011-09-21 15:53 点击:1202
2009级、2010级各班级:
由于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对续贷提出新的填表要求,我们前期提供的材料无效,需进一步修正后上交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可见附件的 续贷申请书填写说明.doc。请将相关材料于9月23日下午下班前上报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另:22日学校召开续贷款现场办公会,请各位同学携带贷款借据以及相关证件和文具准时参加。
附学校通知:
校学字(2011)0134
各学院:
经与银行协商,定于9月22日、23日在各校区召开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及申请续贷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就续贷工作现场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于续贷人数比较多,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
2、为方便学生,缩短现场办公时间,所有续贷借据已经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打印完毕,学生只需现场确认借据信息,签字按手印即可。
3、申请续贷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水性笔。
4、续贷材料包括:借据、品行说明书、续贷申请书。现场办公会只签借据,品行说明书、续贷申请书各学院已先期组织填写完毕。
5、各学院上报的续贷材料须按学号排序(如:01090101 借据、品行说明书、续贷申请书 01090102 借据、品行说明书、续贷申请书)。
6、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续贷材料报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7、贷款办将于9月21日10:00 在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一楼会议室举行续贷工作说明会,同时下发续贷材料。请各学院负责助学贷款的辅导员准时参加。
联系人:代磊、刘宇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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