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方便应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户籍迁移事宜,现将本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请应届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于6月3日-4日到所属校区户籍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页。 2、认真核对户口页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 3、请各班班长于6月9-10日将集体户口页、户口迁出登记表一并交到各校区户籍办公室。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户口页需核对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出生地。 2、在户口页下方填写清楚毕业生分配地址。如户口留在长春市内的,填写(长春市***派出所);如户口迁出长春市的,按照接收单位要求详细填写,填写(**省***市***派出所,***省***市***大学,***省***市)。 3、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填表时排序,男生在前,女生在后。 4、迁出户口的毕业生需交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标注本人联系电话。 三、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南区、北区户籍办公室 吉大附中北门右侧二楼 崔老师 88499755 15543551691 2、南岭、南湖户籍办公室 南岭四公寓大学生超市左侧二楼 陈老师 85095194 15543551692 3、朝阳、新民户籍办公室 朝阳学生食堂一楼右侧 于老师 88502407 15543551640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