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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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13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教学办 发表于: 2013-08-23 00:00  点击:

校教字[2013]60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3年9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项目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组(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做出结论性意见,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 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以学部或相近学科为单位对学院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鉴定。国家级项目及部分校级项目须进行汇报及答辩。

    3. 通过学校专家组结题鉴定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向学院“工作组”提交正反面打印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1)一式三份,《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份,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2)、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2.9月16日前各学院“工作组”完成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结题鉴定书》、成果介绍、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学院成果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liudongyu@jlu.edu.cn

    3. 9月19日-20日学校组织鉴定工作。

    4. 9月23日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项目成果介绍格式

          3.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4.学院成果汇总表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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