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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29 16:22  点击:

各年级: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按照《办法》规定,学院已经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审议。

2.国家奖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在现就读学院评选)。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材料报送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填写申报材料(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

2.申请人需上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同时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

请严格按照附件有关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并上报东荣大厦805室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11点。

联 系 人:各年级辅导员

联系电话:8516600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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