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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29 10:29  点击:


各年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院应依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2.国家助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院2018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含大一新生)。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分配标准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请申请的同学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并追回本年度助学款(若已发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材料报送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表格,不要修改表格格式。

2.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本班级负责人处,由班级统一汇总上交。需上报《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所有申请人电子申请表、纸质表。

3.班级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11点前。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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