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院应依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2.国家助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院2018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含大一新生)。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分配标准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请申请的同学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并追回本年度助学款(若已发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材料报送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表格,不要修改表格格式。
2.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本班级负责人处,由班级统一汇总上交。需上报《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所有申请人电子申请表、纸质表。
3.班级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11点前。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