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按照工作要求,我院需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小组成员构成: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2.学生代表产生:2015级、2016级、2017级三个年级每个专业1名代表,由年级专业推荐产生,并在相关专业内公示。共12人。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遵循回避原则,不能参与代表推荐。
请各年级将学生代表名单于2018年9月2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田老师处,联系电话:85166007,邮件:tianzhongjin@163.com。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