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测评年级同学:
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加分系数指标公布如下:
几点说明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构成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Z=学习成绩A(百分制)×α(学习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β=0.99,∣C∣≤1,maxZ=100
2.学习成绩
来源于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采取加权分数作为本次学习成绩的最终数据。不含重修、刷分科目。
3.综合素质成绩
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根据设置的指标获取,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不得少于60分。测评时分为自评、互评、师评、组评四个部分。
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线上进行。
互评为同学之间互相评价(互评范围学院设置为班级内互评),线上进行。
师评为辅导员(或副书记)对学生的评价;线上进行。
组评为以班级或专业方向为单位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对本小组学生的评价,线下进行。
4.净加减分
净加减分由学生所在学院评测。各学院对学生一学年内奖惩情况进行统计,并酌情给予加分、减分。加分、减分的上限均不超过1分。具体办法见学院通知。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各班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