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全体同学: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2013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结果,现对2013级2014—2015学年奖学金工作进行补充通知。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要求学分达到吉林大学所要求的学年学分的95%以上,方有资格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2.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交流学校参加的各项活动不在综合素质测评范围之内,交流期间参与本校活动获得的荣誉及奖项可以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3.在交流学校期间有学科不及格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奖学金评定.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167059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