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征求意见,学校要求本年度2016级转专业转入同学在本年级参评奖学金,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在原学院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的学分;
2.完成在我院第二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的学分;
3.符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2016级年级相应的评选细则或办法要求。
请2016级制订相应的评选细则和办法,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公布。
如有异议,请联系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田仲金
电话:8516600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