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詹连富奖学金 > 基金管理办法 > 正文

基金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詹连富教授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1      点击数量: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詹连富教授励志奖学金”是由詹连富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和资助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在部分领域表现突出的已被认定为经济关注对象的在读本科生。

二、奖励方向

“吉林大学詹连富教授励志奖学金”从热心公益、学术科研、突出贡献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学院已被认定为经济关注对象的在读本科生择优奖励和重点资助。

三、申报条件

参评学生须为经济学院在读的已被认定为经济关注对象的本科生,学生本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就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且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未有不及格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1.热心公益奖

(1)担任学生干部,有服务学生的热情,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肯干。

(2)有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热忱,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者。

2.学业及学术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异。

(2)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相关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公开发行的学术、科研刊物上发表文章,学术科研能力突出者。

3.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并获得表彰者。

四、申报评选规则

1.大二,大三,大四学年的经济关注对象学生填写申报表参与评选。

2.由 “吉林大学詹连富教授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安排面试评审。

3.每年评选奖学金人数根据当年申报学生的事迹确定,金额为5000元/人;总人数不超过10人;根据申请人情况,宁缺毋滥,每年可不足额评选。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詹连富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