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知的成绩计算要求,现对经济学院2023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8日-3月30日。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我院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受理考生复试成绩复查申请。请广大考生理性评估本人成绩,慎重提交复查申请。
2.如确需复查 ,请考生发送复查申请,本人手机号和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PDF版到邮箱:jjxymem@jl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复查申请。
3.复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我院将组织专人对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进行统一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复查只检查成绩是否漏填、登记错误或计算错误。成绩复查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届时请保持联系畅通。
5.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院纪委,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431)85168306
邮箱:shaolin@jlu.edu.cn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二、进一步录取工作安排将于四月份在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