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相关年级:
2022年度“吉林大学彭新民奖学金”现在开始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立宗旨
“吉林大学彭新民奖学金”是由我院1996级贸易经济专业校友彭勇华个人捐赠人民币10万元在我院设立,奖学金设立的宗旨是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审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关注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突遇重大变故;
(五)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情况;
(六)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评选资格:
1.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2.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3.评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
三、评选原则
1.从经济学院大学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中评选,每年奖励5名学生,每名4000元;
2.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或社会实践活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学生工作、学术研究、志愿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按照要求,提出申请,按照评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评审需要的佐证材料。
(二)由本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评审。
(三)拟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
如本年度人选未满额评选,名额可转入后续评选年度。
学生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下午4点前。逾期不接受未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按照学校要求,同一年度内,同一层面的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申请人应未获得过学院的其他社会奖学金,但与学校的社会奖学金不冲突。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沟通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联系电话:8516600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