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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决策部署工作的 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0      点击数量:

为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根据《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的总目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抓手,推进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密切结合学院实际,持之以恒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包括学习解读、安排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约谈通报在内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体系,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能够结合学院实际得到有效落实,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有部署必落实的新常态、层层抓落实的新氛围。

(三)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分级负责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工作,各系主任、支部书记负责具体传达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抓落实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解读机制

强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学院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此基础上,各系、各支部进行进一步地深入研究,确保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掌握实情,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学院有关会议予以传达学习,确保宣传到位。

三、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安排协调机制

明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任务安排。牵头责任人要按照上级贯彻落实意见,列出目标任务、责任、时间节点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目标任务,规定完成时限。

四、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机制

强化日常检查。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行限期报告制度。牵头负责人根据时间节点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落实情况。

加强督查督办。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影响效度和时间紧度,牵头负责人要按照《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予以督查督办,并将督查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突出绩效考察。学院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各牵头负责人要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予以汇报。学院对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力度大、有成效的予以褒奖;对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形成以奖惩倒逼落实的机制。

五、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整改落实机制

对日常检查、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牵头负责人要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明列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并对照问题清单,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措施清单;同时,对问题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未落实的责任追究措施,形成整改责任清单。

六、建立健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通报机制

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未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学习、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因工作不力造成相关政策无法落地或目标任务进度严重滞后;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之一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牵头负责人实施约谈,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进行严肃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结束后就约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做到主动学习研究,认真组织推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