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为做好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299 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18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8人,每人奖励2万元。
二、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级不限。其中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学部相关培养单位可推荐博士、硕士各2人,其他培养单位可推荐博士、硕士各1人(红旗学院学员除外)。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4.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发表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①工程硕博士项目学生;②参与中国一汽科研项目学生;③有中国一汽实习经历学生;④已签约中国一汽或有意向签约学生。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按申报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于6月1日(星期一)16:00前上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信息上报与推荐确认。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6月8日(星期一)16:00前完成推荐确认。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宣传、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候选人需将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吉林大学研究生“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申报审批表》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作为佐证材料在管理系统内进行上传。
3.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67359
办公邮箱:zhangh916@jl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27日
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日16点前将申报表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东荣81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aolin@jlu.edu.cn。逾期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