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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长春新区 “励志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点击数量: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助力高校人才培养,长春新区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3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请经济学院、商学与管理学院、东北亚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白求恩口腔医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积极参加实习实践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体育锻炼活动,身心素质优良;

7.已被认定为我校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

8.生活俭朴,无高档消费或不当行为。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研究生按申报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于12月1日前上报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培养单位须按照评选名额等额推荐。

3.信息上报与推荐确认。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请相关培养单位于12月5日15点前完成推荐确认。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宣传、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候选人需将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吉林大学研究生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作为佐证材料在管理系统内进行上传。

3.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同一学年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5.毕业后与新区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奖学金获得者,再次给予累计获得“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金额50%的就业奖励。


联系人:董墨

办公电话:0431-85167671

办公邮箱:dongmo@jl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27

申报的同学,请于下周一(12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