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度研究生(2021级、2022级、2023级)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
2、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前往研办(东荣大厦815室)进行复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engshu@jlu.edu.cn进行情况反映。
3、请名单中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11月23日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同时自行打印《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未签字视为无效),交至各专业班长、收齐后于11月23日交至研办,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