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考核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21〕95号)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不含2023级新生)。
二、鉴定内容
自我鉴定应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遵纪守法、社会活动等方面认真总结。采取个人总结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我思想总结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结合研究生导师意见,由培养单位做出鉴定。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参加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应在9月6日前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硕士交至各专业班长,收齐后交至研办,博士自行交至研办。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