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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评选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宝钢教育奖是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奖金额度
    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位候选人,学校在候选人中评选出3位吉林大学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每人奖金10000元(壹万元)。
    另按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将在3位获奖者中继续遴选1人参加全国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特等奖获得者奖金增至20000元(贰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7.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8.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开展评审,推荐候选人,在培养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校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复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及特等奖推荐人选;
    3.学校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及特等奖推荐人选将在校内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处进行汇总;
    4.设奖方评审及公示。特等奖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于2023年09月09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zhouxy@jlu.edu.cn: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申报表》(需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佐证材料合成1个PDF申报材料文件,文件名:宝钢奖学金+培养单位全称+姓名。

    联系人:周翔宇  
    联系方式:0431-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08月30日

  申报的同学请于9月4日上午9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engshu@jlu.edu.cn,纸质版交至东荣815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