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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三星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点击数量: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星奖学金”是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研究生的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三星奖学金”(研究生)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工字[2019]19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朝鲜语专业)、商学与管理学院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共奖励3人。其中:文科1人、理工科2人,每人奖励7000元人民币。

三、推荐名额

上述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商学与管理学院推荐2人)。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取得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及发明专利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外第一作者;(发明专利为前3名发明人)。

5.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6.本学年度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7.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并获得社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推荐。

3.资格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候选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培养单位原则上不能补报。

4.答辩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于2023年04月04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zhouxy@jlu.edu.cn:

1.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需培养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相关佐证材料合成1个PDF申报材料文件,文件名:三星奖学金+培养单位+姓名

2.电子版《个人简历》一份。


联系人:周翔宇

联系电话:0431-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0321

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于3月27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fengshu@jlu.edu.cn,发送邮件后请与研办冯舒老师微信确认,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