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发《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9月)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次答辩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本次申请答辩人员范围:2020年3月已通过预答辩,但未能参加2020年上半年毕业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
二、相关工作流程请参考:
《经济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答辩及毕业前的工作安排》。
《经济学院2020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答辩毕业工作安排》。
三、相关工作时间节点:
1、学位论文检测时间:6月1日前。
2、学费补缴完成时间:6月1日前。
3、登录研究生答辩系统,完成盲审版论文提交、完成提交答辩申请时间:6月10日前。
4、毕业成果、审查报告等材料提交时间:6月12日前。
5、其他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请等候后期通知。
四、请本次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不明事宜请咨询研办:0431-85167027。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