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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年6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内“学位管理”部分,以下简称“系统”)将于2月24日开通。

2.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2月24日至3月24日在系统中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

注意新系统集成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功能,上传的学位论文既作为重复率检测版本,也作为论文评审版本。请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均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进行提交。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论文重复率检测是否无问题,论文格式是否符合盲审要求,成果是否满足申请要求,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等。

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于3月31日下班前报送。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时须留存成果原件备查。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提出答辩申请时,创新成果须达到所在学科基本要求。

对于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通过本学科创新性水平认定的方式提出申请,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获得答辩申请资格的人员,其审核结果须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时,需要注明其申请方式,审核结束后同时报送《博士研究生成果创新性水平现场审核情况表》(附件1),以及会议现场答辩的录像光盘。

4.学位办公室在47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2日。由学位办送审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18日—6月2日。

6.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6月6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各培养单位在6月9日前将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1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7号),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中心已在“学信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培养单位对电子照片上传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学位申请者。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

三、涉密学位论文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

2.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3.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6月2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内部论文申请。

4.“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5.保密等级为内部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向学位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论文和1本纸版论文,暂时不向校图书馆提交论文。

保密等级为内部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向学位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论文,暂时不向校图书馆提交论文。

保密等级为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未解密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专人管理,待论文解密后再向校图书馆提交。

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审批确定的内部保密期限对学位论文延缓公开。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查每位申请答辩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学位类别、专业名称、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项内容;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2. 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

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将相关信息报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5),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321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相关费用,以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单直接反馈给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学位申请者,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须将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的结果备案留存1年。

五、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3月24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于3月24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将在资格审查后,由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其余的评审工作仍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的评审规定自行进行。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对本单位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各培养单位应在“校盲”名单公布后在系统中确认“院盲”名单。“院盲”名单须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②“双盲”评审专家须为我校以外其他单位的专家。

③“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见附件6)。

3)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各培养单位对每个二级学科内评审单位的选择要本着学术水平相当、相对集中的原则。

4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双盲”评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寄送。学位办公室将对“双盲”评审返回的评议书进行抽查。

3.“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7)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4.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及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  

六、论文评审及答辩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2.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公正,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发布的信息情况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进行各环节答辩工作。凡涉及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均须研究生秘书本人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其他人不得参与答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