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学院决定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是由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优秀业务教师。
二、奖励方向
华软教学专项奖从教学特殊贡献、教学论文或立项、教学获奖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教师予以奖励。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学年内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教学特殊贡献:原则上,2016-2020年,在编在岗的教龄超过三十年的业务教师;
2.论文或立项:发表优秀教学、教改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改立项(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
3.教学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应为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
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等;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或双语教学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
4.其他可以被教学委员会认定的教学类成果。
四、评选规则
1.华软教学专项奖总额为30万元,每年评选额度总额为6万元,其中,教学特殊贡献类别5000元/人(按2016-2020年内符合条件的总人数平均到各年),其他类别按照获奖人次平分余款,每人次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如当年度奖金有结余,转入第二年;
2.按学年评选,本次评选的是2017年的华软教学专项奖;
3.同一评选学年内,如符合五项分类里面的两项及以上,可以兼得该项,按人次计算。不同学年不可重复获得五项分类中的同一项,但不影响参评其他项类别;
4.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评审,决定人选;
5.单一成果不可跨类重复申报;
6.评选条件(第一项除外)统计时间段为2016年8月23日到2017年8月27日。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下载附件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17年10月9日前上交,同时,需附带佐证材料;
2.申请类别中,由学院直接统计的类别,需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后,方可填写推荐表;
3.请不要改变表格的样式和格式;
4.联系人:
刘思聪 85166159(材料报送)
田仲金 85166007(咨询事宜)
5.本评选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