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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的通知更正

发布时间:2017-05-23      点击数量:

各位老师:

根据2017年5月23日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意见,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评选办法条件做如下修改: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学年内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教学特殊贡献:原则上,2016-2020年,在编在岗的教龄超过三十年的业务教师;
2.论文或立项:发表优秀教学、教改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改立项(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
3.教学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应为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等;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或双语教学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
4.其他可以被教学委员会认定的教学类成果。

原通知中的条件作废,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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