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学院决定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现具体通知如下:
请申请者详读《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申请学术学业奖励的,须填写《吉林大学华软研究生学术学业奖励申请表》 《吉林大学华软研究生学术学业奖励汇总表》 ;申请社会实践奖励的,须填写《吉林大学华软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励申请表》,并于5月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导师未签字无效)、成果原件等辅证材料交至研办,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奖励名称)发至研办邮箱:jjxy@jlu.edu.cn。逾期不予补报,。如有疑问可咨询研办85167027。
科研成果有效范围:在基础学制内期间发表,至2017年5月9日,以现刊或知网索引为准,用稿通知等无效,所有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5.5
《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是由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全日制优秀研究生。
二、华软研究生学术学业奖励方向评选规则
每年奖励总额为4万元。主要奖励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能力优异的研究生。本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本硕博连读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在当前注册学历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评选规则如下:
依据当年奖励经费总额度,结合本年度所有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总积分核算系数进行奖励,即:
申请者奖励金额=当年奖励经费总额度/本年度申请总积分*个人积分
各类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科研成果有效范围:在基础学制内期间发表,至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现刊或知网索引为准,用稿通知等无效,所有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三、华软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励方向评选规则
每年奖励总额为1万元。主要奖励思想政治表现优秀,积极为学院师生服务、参与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且综合素质能力优异的研究生学生干部。经济学院2015级考核优秀的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含留学生)均有资格申请。评选规则如下:
1.一等奖名额不超过4名,每生奖励1000元;二等奖名额不超过10名,每生奖励600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
2.评审依据该生在岗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和工作的能力、态度、质量、成效等考核结果,进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