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研究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经济学院接收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7      点击数量:

2019届推免生(含2018年度夏令营优秀营员):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zsb.jlu.edu.cn/cont/1498.html)等文件的精神,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及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3.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主动采取回避制度。

4.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

5.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推免生资格审查

(一)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凡申请来吉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免试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 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或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不含B-)及以上的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且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吉林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度学术夏令营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相应专业(须与夏令营优秀营员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一致),在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要求和学院相关政策基础上,需要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则无需参加复试,可直接接收为吉林大学“推免生”。未按时报名者,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二)推免生(含2018年度夏令营优秀营员)需准备以下材料(依序装订成册)

1.《吉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未签字盖章无效。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921日上午9点前)。报名信息以纸版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为准(未签字盖章报名无效)。

1.经济学院推免生请于919日下午2-3点,将材料交至本科教学办(东荣807室);

2.本校其他学院推免生请于截止日期前直接将材料交至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大厦A815室);

3.校外推免生请于截止日期前通过EMS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其他邮寄方式不接收)至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A815室,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67027邮件寄出后,务必致电研办0431-85167027,进行报名登记确认。

(四)网上填报志愿:

1、推免生预报名。为便于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推免生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综合表现等报考信息,畅通各学院(所、中心)与推免生的沟通渠道,提高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效率,我校开通了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吉林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通知》。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完成录取(http://yz.chsi.com.cn/tm)。根据推免工作安排,务必在9月28日开放系统后立即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应与拟录取专业一致,并及时点击确认参加复试,由于报名系统数据量大,参加复试的推送信息可能稍有延误。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和短信提醒,收到录取短信提示后,务必于一天之内及时点击确认录取,完成最终录取工作,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录取、自行更改志愿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等情况,须马上致电研办告知(0431-85167027),否则产生录取异常等后果自负。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共300分。其中:

1.专业课笔试(150分):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专业课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50分,时间为2个小时。本环节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150分):综合面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

1)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50分,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环节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内容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英语问答,主考教师自由提问等,每生须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英文自述。外语能力测试3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3)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含外语能力测试时间)。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依据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0*100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笔试、面试须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925日,报考材料资格审核,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参加人员名单。

926-29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发布。

929-30日,公示最终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登陆报名系统,完成录取。

六、考试纪律。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

八、请考生经常浏览经济学院网站,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及入学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27。提醒广大考生,经济学院及本单位人员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18917

 

通知中附件的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