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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及培养目标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研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及各二级学科点考试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及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接受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申诉及投诉。

考试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考试小组由本学科内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若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人数较少或不足,也可以聘请包括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其他教师组成。本学科教师的聘请依据教授、副教授的职称顺序。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并成绩符合当年合格线;

(三)所有(本)硕博连读考生须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返回,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复印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9.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与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符者;未达到与《吉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条件者。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求考生本人携带2寸彩色照片,上午体检则早晨空腹,下午体检则中午空腹,体检费自理(现场仅收取现金),于327日至329日期间到前卫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通过学校外语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进行考试,考试时间每科为180分钟,每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知识40分、综合素质能力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其中:

1.专业课测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口试形式,采用“套题”抽签的方式进行。专业课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将重点考察学生对入学后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的设计或设想,包括拟研究题目、研究现状述评、主要研究内容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位考生须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外语自述。

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笔试、面试考场,笔试按考场门口、黑板粘贴的坐序图入座,面试按考场门口粘贴的面试顺序单依次进入考场。

1、资格审查:

时间:327日(周三)上午90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814室。

2、专业知识笔试:

时间:327日(周三)下午13:30-16:30(专业课一)

32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专业课二)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匡亚明楼275教室。

3. 综合面试:时间:329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

政治经济学、法经济学:东荣大厦115室。

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东荣大厦114室。

世界经济:东荣大厦808室。

金融学:东荣大厦106室。

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东荣大厦112室。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往届有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

②往届无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③应届考生:提供所在院(系)学工办开具的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

6. 4月初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通知。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或研究方向)排名确定。

4.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及格线为60分,单科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5.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zhangqian@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接访办公室:东荣大厦817室。

八、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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