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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点击数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启动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推动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选题方向、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申请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标志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思想观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和科学阐释,致力于产出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

本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与2022年度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其他项目兼报。

3. 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结项成果形式和要求

结项成果要求提交1份项目申报书,要求和内容参照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4),可不填写子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五、申报办法与时间要求

申报人填写《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活页(附件2),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各单位于10月7日(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5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活页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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