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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点击数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发展与安全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能力,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领域汇聚,形成一批具有理论性和方法性、政策性和现实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国家发展与安全领域决策和政策实施提供智力支持,现面向全校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容,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国家发展和安全领域面临的迫切问题、潜在风险、发展机遇、战略策略等展开针对性研究。鼓励各单位进行多学科、跨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推动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贡献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立项数量
   拟立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1.5万元,研究期限为6个月。
三、选题范围
   聚焦新环境、新形势、新要求下国家发展和安全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体制机制、国际合作、战略前瞻等问题为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依据或结合《2021年度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方向》具体拟定题目申报。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恪守学术规范,严格学风要求,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申报选题要跨两个及两个以上一级学科,应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本研究专项课题一项,且申报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该年度本研究专项其他课题的申报。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由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立项评审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
   经社会科学处同意,本项目作为校级课题立项,遵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申报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六、成果形式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政策性研究报告。
   2、结项成果应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实施细则》的要求,一般课题在结项时应提交查重率不高于10%、字数不少于3万字的综合研究报告。
   3、所有成果应标注“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专项课题(课题名称,编号XX)”,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4、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的“学术失信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专项任何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七、研究成果用途
  课题研究成果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中央有关部门和吉林省委省政府,为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或根据需要纳入《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报告简报》《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报告汇编》《吉林大学国家安全研究丛书》等研究类成果的内部或公开出版物。
八、申报办法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写《立项申请书》《活页》电子版,上述材料一式六份并加盖本单位及合作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到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科研办。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要求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且以申报人姓名(如“XXX”)命名,文件夹内的文件应按照“XXX申请书”“XXX活页”的方式命名,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1份。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翔冲
联系电话:85166795    13944131601
电子邮箱:mengxiangchong@jlu.edu.cn
地址:吉林大学中心校区行政楼211室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