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1〕0189号
各学院:
为培养新时代的经济学人才,弘扬张维达精神,发展我国经济事业,发现并鼓励爱国敬业、基础扎实的学生奋发学习、创新实践,由经济学院、张维达弟子及经济学校友会分会发起,面向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珠海学院经济学科中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在吉林大学设立“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基金”。现将2011年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在校本科四年级学生及本科一年级学生中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具体条件
(一)本科四年级学生已取得保送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者可以申报:
1. 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总成绩、主干课总成绩均名次列专业排名前10%。
2. 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在校学习期间能主动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⑴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于核心学术刊物上,作者应是前二名;发表于一般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⑵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完成人应为负责人。⑶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并荣获院级以上奖励表彰者。
4. 其它要求:⑴论文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以前。在增刊、特刊、汇编、网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计算。⑵在重要报纸的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的论文可以作为成果。⑶成绩、奖励、项目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以前获得。科技竞赛等成果必须为本人亲自完成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
(二)本科一年级学生获得吉林大学新生奖学金的同学可以申报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
四、奖励人数及金额
1.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
奖励人数:10人
奖励金额:2000元/人
2.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限
奖励金额:1000元/人
五、申报方式
1. 本次奖学金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请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申请表》、《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将申请表报送吉林大学东荣大厦A座113室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申报学生必须提供有关证书、 文章及证明的复印件;
3.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秦 川
联系电话:85166007
吉林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