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吉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及《吉林大学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二级教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完善学院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增强教代会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学院和谐快速发展的作用,开展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暨工代会)任期届满换届工作。
一、经济学院教代会暨工代会换届筹备工作
1. 成立经济学院教代会暨工代会换届工作筹备组
组 长:陈 密
副组长:秦 川 张 倩
成 员:齐 平 吴 波 李玉蓉 廖红伟 蔡 壮
注:筹备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工会及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组成。
2. 组织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选举,按照中心、系等单位系列设置6个代表团,分别是: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代表团、经济学系代表团、国际经济系代表团、财政系代表团、金融系代表团、行政教辅代表团。
3. 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资格:
凡享有公民权的我院在职教职工,均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均可选为代表。代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能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中起表率作用;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公道;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能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正当要求和意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掌握一定的业务与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
4. 根据学校文件相关规定,各代表团代表人数按照所在单位总人数40%的比例进行测算,各代表团人数核定如下: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代表团
单位人数:15人,代表人数:6人
经济学系代表团
单位人数:23人(不含姚毓春),代表人数:9人
国际经济系代表团
单位人数:19人(不含海森特),代表人数:8人
财政系代表团
单位人数:10人(不含徐传谌),代表人数:4人
金融系代表团
单位人数:22人,代表人数:9人
行政教辅代表团
单位人数:24人,代表人数:10人
5. 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联络员1人。根据大会工作安排,各代表团在本团代表中推荐1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
6. 进行代表资格审核、代表培训,学校工会备案;征集提案,准备教代会文件;提出执委会委员建议名单、工会委员建议名单。正式会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教育工会提交选举结果,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7. 工代会与教代会合并召开,工代会代表与教代会代表合一,教代会召开后再完成工代会议题。
二、经济学院教代会议程及时间要求
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取两会合一的方式,议程规定如下:
1. 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工会主席的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学科建设、建设科研、财务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等重大问题;
2. 审议基层单位岗位责任制方案、薪酬分配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性的重要事项;
3. 换届大会要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4. 党委书记讲话。
三、会议时间地点安排
经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初定于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东荣大厦八楼A0804经济学院会议室举行。
四、请各代表团于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下午16:00之前将本代表团代表名单(含团长、联络员)、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发送至秦川电子邮箱:qinchuan@jlu.edu.cn。
五、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补充通知中发布,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秦川老师联系。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