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院字【2025】8号文件,经济学院制定了“直博生”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直博生”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排名、外语能力水平,经学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由各系组成专家组对符合“直博生”条件的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了“直博生”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8日开始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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