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的有关精神,以及吉林大学本科生院《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专业(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2024级专业(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经济学院2025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经济学院2025年本科生专业分流细则及分流计划》
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