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2022〕59号文件,经济学院制定了推免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的分配办法。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经学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初审和复核等环节,由各系组成专家组对符合推免条件的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了拟推荐免试读研和备选推免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开始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赵容、张琳琳
联系电话:0431-85166258
经济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