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公开招聘“引进海外博士计划”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专业教师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身体健康。
4、具备从事经济学相关学科教学、科研的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
㈡业务条件
1.A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⑵近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重要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⑶近三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我校同学科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的条件。
2.B类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有工作、研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⑵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本科生课程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聘后待遇
经审核批准后的人员,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1.A类人员
⑴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⑵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学校提供5万元,学院配套5万元)。
⑶安家费5万元(含税)。
⑷购房补贴款20万元。
⑸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B类人员
⑴提供人民币5万元安家费(含税);
⑵提供过渡住房或提供三年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⑶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学校提供3万元,学院配套3万元)。
⑷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执行。
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按照《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
三、应聘材料
1.求职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参加教学情况、获奖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情况、自我综合评价);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相关外语成绩、发表的科研论文、检索页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与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将自荐材料报送到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思
联系电话:0431-85166258
邮箱:shensi@jlu.edu.cn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