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
金融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宣传材料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是我国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是我校第一批成立的学院,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46年吉林大学前身东北行政学院设置的经济学专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经济学院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已经跨进国内一流经济学院的行列。
为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同业竞争,建立我国的金融机构创新机制,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开设金融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市场提供大批谙熟金融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同时善于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
一、培养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金融从业人员,注重中小企业金融专业与金融管理人员的开发培训。
二、培养目的
提高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中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适应新环境、掌握新技术,创新经营,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课程设置
教学采取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原则,在学习期限内,吉林大学选派优秀教师授课,共分四个学期集中授课。相关培训模块如下:
1.西方经济学;2.社会主义经济理论;3.国际经济学;4.国际金融学;5.货币银行学;6.财政学;7.金融理论与政策;8.保险理论;9.投资学;10.财务管理。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培训班开班前甲方一次性将培训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账户,乙方为甲方开具等额培训费发票。
收款单位:吉林大学
账 号:16040250117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五、学习待遇
1、学院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教材,对项目教学质量进行监管。
2、根据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选派优秀师资力量组织教学并支付培训产生相关费用。
3、提供多媒体教室并支付教室使用费用。
4、为培训班配备一名教学助理,为任课教师服务,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为学生的日常生活服务。
5、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联 系 人:潘国刚
联系电话:85153843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前卫南区东荣大厦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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