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文件指导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经济学院推免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经济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及工作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
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按学科、专业组成多个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成立接收推免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资格条件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推免直博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办公室于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录取综合考核。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5)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鉴定表。
(6)申请直博生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吉林大学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推免生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复试顺序随机排序产生。
2.复试内容、流程及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共计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其中:
(1)外语能力测试(30分)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每位考生须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英语自述,然后考生从外语能力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题签,考生用外语作答。本环节考核总分在18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50分)
按照本年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复试科目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从复试科目题库中随机抽取共计2道题签进行作答。本环节考核总分在3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2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题签进行作答。本环节考核总分在12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复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推免生请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完成志愿填报,并且在9月22日接收复试通知,9月24日接收待录取通知,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4.学院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七、工作日程
1.9月14日-9月16日,提交报名材料。
2.9月17日-9月18日,审核考生资格,发布复试名单、复试具体分组和时间。
3.9月21日,组织复试。
4.9月22日,公示复试成绩。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向学院提交的各类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2.获得经济学院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报名及接收复试、待录取通知等相关工作。
3.考生最终录取的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录取信息为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对未按要求回避的推免招生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诉,电话:0431-85167027。经济学院推免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对复试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5.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如有疑问,请考生于工作时间致电咨询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431-85167027。
提醒广大考生,经济学院及本单位人员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