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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时间安排(含少民、士兵专项)

发布时间:2023-03-17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和全日制硕士考生(含少民、士兵专项):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经济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等文件通知的要求,我院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及复试方式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招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主动采取回避制度;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所有推免生(含本硕博)和复试考生(含少民、士兵专项、南方研究院等)必须参加资格审查,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一)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复印)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亲笔签字的《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推免生不用提交。

请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于3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jyjssz@163.com。要求所有材料均为彩色清晰扫描电子版PDF,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邮件的主题、压缩包的命名格式:报考专业名称-姓名-资格审核。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考核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照片不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共300分。其中:

1.专业课笔试(200分)

按照本年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复试科目时间为2个小时,以闭卷方式进行,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所有科目不需要携带计算器。专业课笔试总分为200分。本环节考核总分在12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括综合素质40分、能力测试40分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每位考生须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外语自述。本环节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每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面试流程:根据门口粘贴顺序单,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①出示身份证交给考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审核。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③每生抽取2道专业课题签,陈述题签问题,作答。面试专家可补充提问。

④回答完毕,退场。

四、复试成绩及录取工作:

(一)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依序录取。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300*40%*100

(二)复试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录取名单,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及时进行调档审查和体检,具体时间、办法待定,调档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五、具体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核:327日(周一)上午

8:30-10:00 复试考生

10:00-11:00 推免生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1106室(专业型)、114室(学术型)。

(二)专业课笔试时间:327日(周一)下午 13:30-15:30

地点:具体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日语、俄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面试时间:328日(周二)上午8:30。请考生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具体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和研招网公布调剂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

七、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八、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jjxy@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

九、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如遇突发情况,导致复试工作变动,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浏览本网站,并以最新发布通知为准。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7027

九、请推免生、拟录取考生经常浏览经济学院网站,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及入学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提醒广大考生,经济学院及本单位人员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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