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含南方研究院、北京研究院)》请见附件。公示期:6月7日-6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邮件至:jjxy@jlu.edu.dn。
二、拟录取名单中经济学院的考生(不含南方研究院、北京研究院),须按期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生应于6月26日前、应届生于7月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邮寄至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后附地址,仅限EMS或邮政机要,其他快递公司不予接收)。注:如应届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学校统一负责邮寄,则根据所在学校安排即可。
2、6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供彩色清晰扫描件PDF版(原件考生本人保存,待9月份开学后统一收取),压缩打包发至邮箱jjyjssz@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格式:拟录取专业-姓名-博士政审材料。
①《考生考察写实表》扫描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学院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盖章。命名格式:“1.考生姓名-考察写实表”。
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考生: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档案转递通知单》)。命名格式:“2.考生姓名-解除劳动合同/档案证明”。
3、需要调档函的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26日前,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仅限我院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本人使用,如他人非法使用,我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如需要调档函原件,请将收件人地址、电话等信息发至邮箱jjyjssz@163.com,邮件主题:姓名-需要调档函原件。
4、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将在9月份入学之后进行。
三、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jjxy@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
四、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学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27。
经济学院
2022年6月7日
接收档案学院(所)邮政编码:130012
接收档案学院(所)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815室
接收档案学院(所)名称: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接收档案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5167027
注:档案仅限使用EMS(或邮政机要)邮寄,其他快递公司不予接收。